订阅
报纸
纸质报纸 电子报纸
手机订阅 微商城
英语
学习
双语学习 热点翻译 英语视频
实用英语 报纸听力 TEENS对话
教育
资讯
最新动态 活动预告
备课资源 语言文化
演讲
比赛
精彩演讲
活动动态
用报
专区
高中   初中
小学   画刊
   电子版首页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小学   |   画刊   |   教育报   |   二十一世纪英文报

澳大利亚移民、留学新政策出台

本文作者: 陈杰杏
  近年来,澳大利亚南部、塔斯马尼亚州等偏远、人口低增长地区对技术人才的需求迅猛增加,因此,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自近日起推出政府担保移民的新举措,使得偏远、人口低增长地区技术移民条件大大放宽,通过分数由110分降为100分。

  此项改革使得愿意在澳大利亚偏远或人口低增长地区工作的技术移民获得由偏远地区州政府担保的独立技术(临时居住)签证(以下简称SIR visa)以及随之附带的额外的10分。偏远地区的雇主也将更容易雇用到技术移民,来填补急需的职位空缺。

  SIR visa 将为各个州、辖区领地、偏远地区当局解决技术人才短缺问题,同时也给在澳大利亚学成的海外学生提供机会来体验澳大利亚的工作与生活方式,该签证还给予他们为澳大利亚偏远地区做贡献的机会。

  由州政府或辖区领地政府担保的申请成功者将获得一个三年暂住签证,可在澳大利亚偏远或人口低增长地区居住。

  两年临时居住后(包括一年的全职工作),在现有的签证选择范围内,SIR visa 持有者可以申请永久居住。

  申请SIR visa要求申请人满足独立技术移民签证打分系统的要求,打分项目包括:技术、年龄、英语水平、就业经验、澳大利亚学历、配偶、紧缺职业、奖励(含具有本科以上中国学历持有者可获得的社区语言分)、担保和边远地区附加分,共十项。申请人在满足四大基本条件(即通过技术评估、年龄45岁以下、雅思4个5分、有特定工作经验或具有澳大利亚学历——在完成澳学历的半年内提出申请)即可进入打分系统进行打分。新政策在上述十项打分项目之外,专门增设了政府担保打分项目,这项打分为10分,签证申请人须获得州(即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西澳州及培斯马尼亚州共五州的任何一个州)或北领地政府对其SIR visa签证申请的担保方可获得。

  目前,除首都堪培拉不提供担保外,其他各州都提供担保,但一些州有区域限制,只有南澳、塔斯玛尼亚和北领地无区域限制。根据移民法规定,此类签证特别优先处理,有望在半年之内获得通过。

  澳大利亚的教育体制里,学校的教学水平并不因为地区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整个澳大利亚的教育水平是相近的。由于南澳的亚洲学生相对较少,所以在南澳的学生还可以享受移民加分政策。若在南澳完成高等教育2年,申请移民则加5分。例如:一个大学本科计算机系学生在南澳完成大学本科三年学业,移民打分结果是115分,由于南澳的优惠政策,学生移民还可加5分,这样就能达到技术移民。如果是技术移民,可在澳大利亚任何一个城市工作。而在悉尼或者墨尔本等地区则不能自动加分。此外,如果在南澳大利亚读硕士满2年,学生如果在半年内向澳大利亚提出移民申请,最多可以享受15分的移民加分。也就是说,在南澳大利亚的学生申请移民的成功几率,要比在悉尼等大城市留学的学生高出许多。

  虽然澳大利亚的教育体制是由各州政府自行管辖的,各州的教育行政体系略有差异。但是,其教育质量监督皆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严格管理,所以各校都能维持平均的水准。

  另外,由于学费和生活费用的持续增长,澳大利亚吸引留学生的优势也在逐渐丧失。2003年澳大利亚海外留学生数量最高涨幅曾经达到13%,但是去年开始逐渐缓慢下滑。

  澳大利亚为了吸引更多海外学生留学,最近建立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制度以保护国际学生的权益,其中包括:《海外学生权益保护法》《学费保障计划》《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

  其中,《海外学生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凡是要招收海外学生的学校和课程,都必须在澳大利亚政府注册,只有经过注册的学校和课程才能够在海外进行招生活动;《学费保障计划》的实施及学费保障基金的建立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学费保障计划》,即使有关学校倒闭,海外学生仍可继续在澳大利亚其他院校就读或者要求退还学费;《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及相关法规是为了规范各院校对海外学生提供的教育与培训服务。

  澳大利亚权威机构表示:“制定这一法案旨在采取学费与经济保障措施,实行全国统一的院校审核登记制度,保护持学生签证来澳大利亚留学的海外学生的权益。该法案同时通过建立签证通报制度来维护教育行业的声誉。”

  
Loading ...
订阅更精彩
相关文章


 主办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演讲比赛   |   关于我们   |   手机访问
中报二十一世纪(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中国日报社 Copyright by 21st Century English Education 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网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ICP备13028878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664号
关闭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