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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OL大会

2007/2008学年度“大学生及研究生赴英实习项目”(第四批)申请

作者:21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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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英国教育部签署的协议,中英双方计划2007/2008学年度资助200名中国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赴英国相关公司及机构实习。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为该项目的中方执行机构。

2007/2008学年度该项目第一、二、三批的遴选工作已经完成。现开始第四批遴选工作。第四批实习岗位包括口译等职位。实习单位主要为公司,为带薪实习,实习期限一般为12-52周(不含为期2周的在英岗前培训),实习生将于2009年4月初赴英。

选拔工作应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所在院校推荐,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候选人的质量。

二、申请条件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2.必须是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年龄21至30岁(1988年4月5日前、1979年4月5日后出生);

3.雅思或托福成绩须符合实习岗位的要求;并完全符合实习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http://www.csc.edu.cn)。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务必于12月12日前将完整申请材料寄达/送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四、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留学身份”请选择“进修生”,“申请留学情况”一栏中,请在“具体研究方向”中填写申请的公司名称、以及岗位类别,研修计划等,无关内容可用空格填写);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单位推荐意见表》;

申请人须先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填写、提交并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填写,并加盖校级公章。

3.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4. 中英文大学成绩单(中英文均需加盖校级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如有);

6.中英文实习证明或实习成果(如有);

7.身份证复印件;

8.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9.英文简历(以A4纸一页为限);

10.英文申请表;

申请人应基于其专业背景、经验、能力等来确认是否完全符合实习岗位的要求。请严格按照以上顺序提交材料,在材料首页附上材料清单(包含姓名、学校、所申请的公司名称、Job Area和Job Title等信息)。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后均不予退还。

英方将支付被录取人员在英岗前培训课程费、食宿费和实习薪酬等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将为被录取人员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五、评选方法

该项目实行差额评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和英方执行机构——Hobsons公司将对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须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冬云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6093977

传真:(010)66093972

网址: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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