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
登录注册网站首页
 

TESOL大会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请

作者:21ST
Aa
  • -   
  •    +
项目介绍

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教委研究,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2009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课题指南将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发布。

申请须知

本年度重大课题将从“综合问题研究”中产生,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申报者可根据题目自行设计研究方案,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评审采取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领导小组审批方式进行。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面向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设立校本研究专项课题,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级领导主持的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与学校改革实践紧密相关、具有较高的组织程度,来源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解决学校现实问题,教师群体参与的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同类别自筹经费课题,其选题、申报和评审与资助课题的要求相同。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至3年内完成。

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 在研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 青年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 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 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北京市各区县、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依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申报制度,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分别通过各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科研主管机构)报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申请材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下载。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报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申请时间

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5月25日起至6月5日止。请各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科研主管机构)务必按期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010)66036078,66077219。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i21st.cn   京ICP备2024066071号-1
 
选择报纸
选择报纸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