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ush marketing可直译作“埋伏营销”,具体是指公司虽未付赞助费却与重大体育赛事有联系的营销策略。根据谷歌新闻档案的搜索结果,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988年。当年的《洛杉矶时报》以Some Advertisers Bask in Olympic Glow Without Becoming Sponsors为题报道了奥运会期间这种营销策略的使用。
Guerrilla marketing通常译作“游击营销”,意指一种旨在为产品获得更大的覆盖面而采用的低成本营销策略。这个词由杰伊康拉德莱文森(Jay Conrad Levinson)首创,最初于1984年出现在由他撰写的Guerrilla Marketing: Secrets for Making Big Profits from Your Small Business(《游击营销:小公司获大利的秘诀》)一书中。此书出版后颇受读者欢迎,莱文森也因此获得了“游击营销之父”的称号。在25年之后,guerrilla marketing一词不仅进入了难以计数的营销教材中,而且也成为英语新词中的一个常用词语。
Viral marketing的中文对应词是“病毒式营销”,具体指产品或服务信息通过电子媒介从一个用户传到另一用户的营销模式。《牛津英语词典》在2006年9月将这个词收录进其网络版,并提供了两个例证:第一个例证可追溯到1989年,而第二个例证则来自费丝波普科恩(Faith Popcorn)等人所著的Dictionary of the Future(《未来词典》)。如今,viral marketing的使用极其频繁,最近两年它在谷歌新闻中出现的次数竟多达428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