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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万象

Globish:“全球语”时代拉开序幕

作者:21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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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报道,无论在欧洲、亚洲还是非洲,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娱乐,从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的竞选口号“Yes We Can”到数以亿计的中国人民在短信中使用的英语字词,英语几乎无处不在。但是,倘若我们还按照过去的习惯将英语分为“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那么恐怕要与时代潮流脱节了——这是因为,英语已经全面走向“Globish(全球语)”的发展方向,或将成为本世纪的主流语言。

英国作家、《观察家报》记者罗伯特麦克拉姆在Globish: How the English Language Became the World’s Language(《全球语:英语如何成为世界性语言》)一书中阐述了Globish的形成过程及其在全球范围内流行的原因。

“简化”的英语

Globish一词最早由曾任职于IBM公司的行政官员让-保罗内里埃于1995年提出,他在看到非英语国家的客户之间能够自如地运用英语交谈时意识到“decaffeinated English”的概念,并最终决定将这种“简化式”英语命名为Globish。

在内里埃看来,Globish由1500个单词构成,去除了英语中的繁琐语法、生僻单词、传统习语,句法简单,通俗易懂,但在使用时需要附以大量的身体语言。比如,在用“全球语”交谈时,人们说“strange”(奇怪的),而不是“eerie”(怪诞的),即将沟通的实用性放在首位,放弃使用幽默性和描述性的字眼,以免出现由文化背景差异造成的误解。全球语的另一个特点是其中夹杂许多其他语言中的单词与发音。

“19世纪,英式英语成为国际性语言。到了20世纪,美式英语又成为通用语。而现在,21世纪是‘全球语’的时代。” 麦克拉姆说道。他甚至建议身处亚洲国家的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士学习Globish,否则这些人将可能在沟通中处于劣势。

热门的“代言人”

麦克拉姆还将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视作“全球语”的“代言人”。“他(奥巴马)是个经典的例子。他有肯尼亚血统,在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亚长大,”麦克拉姆说,“他说的话无需太多修改,就能让世界各地的人理解,他的竞选口号‘是的,我们行’(Yes We Can)流行于全球各地。”在日本,语言学校将奥巴马的演讲稿作为培训教材,正是Globish风行的具体体现。

语言也“混搭”

麦克拉姆认为,英语之所以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流行,是因为这是一门“混搭”的语言,融入了拉丁语、法语、德语和部分瑞典语。“英语一直是‘混合物’,从10世纪到莎士比亚时代再到现在,一直如此。”他说,“英语中存在一些固有的东西,富有传染性,适应性强,就像病毒一样。相比之下,其他同样风行全球的语种却并非如此,比如汉语就是一门纯粹的语言。”

麦克拉姆称,电脑网络和手机的迅猛发展加速了英语的流行。对于英语非母语者来说,在熟悉英语键盘的过程中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Globish的领域。

在麦克拉姆看来,英语的发展已经到达鼎盛时期,但是他拒绝对这种语言的前景作出预测,因为“那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证据显示……一个世纪的语言进化使‘全球语’的使用更加频繁。” 麦克拉姆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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