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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教准入监督机制面临挑战
本文作者: 本报记者 李立
近一段时间,在互联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网络通缉不良外教事件”引发了国内外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外教”一词频频进入公众视线。事件源于自称是上海某学校英语外教的Chinabounder(网名)在其博客中用侮辱和蔑视性语言记录了与数名中国女性包括其学生的交往经历。上海社会科学院教授张结海随后在其博客中对该不良外教发出“网络通缉”,一时间受到网民的群起响应。但随后又有媒体曝出,该事件疑似是几名外国人自称为“行为艺术”的网络恶搞。“上海外教事件”至此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是确有不良行径?还是纯粹网络恶搞?目前尚无定论,但“外教”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高频词汇。 类似的“外教事件”不只是发生在中国。前不久,涉嫌在1996年杀害美国“选美小皇后”琼贝尼特拉姆齐的美国人约翰卡尔在泰国任英语外教期间被逮捕,尽管他已洗脱此项罪名,但其在美国仍有犯罪前科,目前正面临新的审判(详见本报51期12版报道)。此事件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也为亚洲“英语热”催生的“外教热”以及随之而来的外教准入和监督机制敲响了警钟。 南郭先生”屡见不鲜“ 如今,随着中国英语学习热的持续升温和外籍人士来华数量的日益增多,全国各地尤其是大城市中,外教随处可见,甚至许多小学和幼儿园也都聘请外教授课。在许多民办外语培训机构中,“外教精品口语”“外教小班授课”“外教一对一辅导”等课程更是成为招揽学员的“金字招牌”。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目前并非所有的外教都具备正式的教学资格。母语非英语且口音浓重的外国人、学历背景不高的国外“蓝领”、甚至是许多短期来华旅游的“背包客”也加入到庞大的外教大军中。他们当中不少人是借来中国旅游或是留学之机挣取额外的零花钱。《广州日报》近日就披露,广东某知名高校附属学校由于聘请了一名发音不准的印度人兼职该校口语外教而受到多位学生家长的投诉,后经调查,该外教目前在中国经商,任教前也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属于一名“黑打工”。 据报道,Chinabounder曾在其博客中这样评价自己的英语外教工作:“外教是任何一个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做其他工作的西方人都可以做的工作。”尽管此话有些夸大其词,但外教资质的良莠不齐却不得不引起人们的疑惑:为何近年来外教市场上“南郭先生”频频入侵学校和培训机构?甚至出现了道德品质低下的不良外教? 市场需求冲击行政管理 记者从国家外国专家局了解到,中国学校或机构须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方可聘用外教(详见链接)。外专局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6月14日,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共有5012个,这个数字还在随时更新。但据统计,全国外语培训机构不下5万家,其中相当一部分聘用外教授课。有的机构在未经外专局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违规聘用外教。 据了解,不仅聘用方须取得聘用外教资格,外籍人士来华任教也须经过正规的外教审批手续。首先外教应与聘方签订正式的工作协议或合同。同时由聘方到各地方级外专局为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籍人士可凭此获得来华工作签证。国家外专局规定,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应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申请语言教师工作者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外教入境后,还须到外专局办理《外国专家证》,同时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国内部分学校和机构因为对外教有大量需求,因此趋于利益驱动放松了对外教的资质审核,未经外专局审批就擅自雇佣外国留学生或来华旅游者任教,导致一部分不合格外教混迹于教师队伍。“这种做法显然属于违规操作。”外专局文教司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杨女士告诉记者。她表示,持有旅游签证的外国人是绝对不允许在中国从事教学工作的。据了解,这部分外教以兼职为主,流动性较大,一般没有与聘方签订工作合同。“这种做法也给外教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往往很难解决。”杨女士说。对于聘用外教中的违规操作现象,根据我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规,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但据了解,如果外教未涉及触犯中国法律问题,公安机关一般并不是特别关注,并且缺乏相应的处罚力度。 亚洲遭遇外教监管难题 目前的外教准入机制很难有效衡量应聘者是否具备教书育人的经验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由于应聘材料均由应聘者本人提供,因此聘用单位难以跨国鉴定其真伪。仅凭一纸学历证明和一张简历往往无法证明外教的专业资质和个人素质。为此,不少正规学校和大型培训机构采取了相应的筛选办法。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谢滨桧告诉记者,学校在招聘外教时要求应聘者必须提供至少一封以往任职学校教授或相关领导的推荐信,并且学校还会向应聘者以往的任职单位了解其个人情况。环球雅思学校教学副总监于海红告诉记者,学校在招聘外教时,有时会遇到在简历中伪造教学经验的应聘者。为此,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试讲环节,以对外教素质严格把关。“尽管有的应聘者在简历中写明有从教经验,但往往会在试讲中‘露馅’。”于海红说。据于海红介绍,学校会定期对外教进行考核,除教务处进行突击听课外,学校还在学生中对外教进行问卷调查,以考查外教的专业水平和个人品行。 但据了解,许多中小培训机构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力和实力对应聘者的真实情况进行详尽考查,往往促使不合格外教也走上讲台扮演起了教师角色。 据国外媒体报道,这一情况在亚洲国家十分普遍。由于亚洲国家日益重视本国公民的英语能力,因此当地学校为吸引生源迫切需要招聘英语外教。今年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都分别曝出一起不良外教作奸犯科的事件。但亚洲的不少学校声称他们对于应聘外教的背景和资质很难考查。韩国的一位招聘外教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所依赖的仅仅是一次电话面试、一份简历和一张应聘者的照片而已。此外,假教师证书在亚洲也很容易买到。 在泰国被逮捕的卡尔曾先后受聘于泰国两所著名学校,而在警方进行抓捕行动时,他刚被聘为一所国际学校的英语老师。据报道,泰国教育部此前早已制定了一套外教资格审查制度,但由于一些学校反映此项制度过于复杂且耗时太久,教育部因此放松了管理。泰国教育部官员日前表示,今后除进一步严格资格审查程序之外,教育部还将要求移民局和外交部等部门加强签证的审批和发放工作,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外教进入泰国。 在韩国,针对未经官方认证的“背包族”外教,政府出台了一项措施,对于凡是举报非法外教并协助逮捕者,将给予两百万韩元的现金奖励。该措施曾帮助韩国政府去年8月一举逮捕了37名非法外教。 链接 根据《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申请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过行业资质认可 3.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 4.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人员制度健全 5.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 6.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注:除正式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和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以外,其他新开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行一年以上,在教师、生源和教学秩序基本稳定后,方可申办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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