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
收藏本站
|
手机版
|
订阅报纸
订阅
报纸
纸质报纸
电子报纸
手机订阅
微商城
英语
学习
双语学习
热点翻译
英语视频
实用英语
报纸听力
TEENS对话
教育
资讯
最新动态
活动预告
备课资源
语言文化
演讲
比赛
精彩演讲
活动动态
用报
专区
高中
初中
小学
画刊
电子版首页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小学
|
画刊
|
教育报
|
二十一世纪英文报
英语教育资讯
>
英语教育电子版
>
第91期
>
正文
我国关于商品说明的相关规定
本文作者:
21ST
第91期
收藏
我国关于商品说明的相关规定
21ST
●我国《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所有市场上出售的进口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特别是食品、化妆品等关系人身健康的商品。如果商品的品牌、厂家、保质期等无法被辨识,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包装上全部使用外文而无中文标示的商品属于“三无”产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进口前款所列产品,须由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检验合格,方准进口。海关凭检验合格证书放行。
第三十一条规定:每件上架的进口商品均需有一个新的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不仅和外文内容完全相同,还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和固体物含量、原产国家或地区、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指南,以及制造、包装、分装或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几项内容。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还须贴有激光防伪的“CIQ”标志(中国检验检疫”的缩写)。
●根据我国《商检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而且标签的所有内容,均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科学正确;进口化妆品标签上都须用中文(无论是进品还是国内生产的)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装者的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在我国经销或代理商的登记注册名称、地址以及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文号;进口化妆品还须加贴“CIQ”标志。
Loading ...
订阅更精彩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网站
新浪微博
用报专区
相关文章
我国“双一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世界一流大学方阵加速形成 外语学科建设扎实推进 (376期)
呕心沥血 无问西东——祝畹瑾教授与我国社会语言学学科建设 (375期)
《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持续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374期)
谈新时代背景下我国英语教学的提质增效 (366期)
英语教材呈现全球文明的前提与向度 (361期)
大会归来:关于英语教学的四层思考 (351期)
一名之立 旬月踟蹰——英译课堂关于“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讨论侧记 (347期)
主办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演讲比赛
|
关于我们
|
手机访问
中报二十一世纪(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中国日报社 Copyright by 21st Century English Education 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网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ICP备202406607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664号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