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名通知
本文作者: 21ST
一、项目简介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提高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等学科。
(二)选派类别以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至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至12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至12个月;
4.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至48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与派出学校配套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所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语言要求
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
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一份提交留学基金委,另一份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留存。
六、申请办法
申请人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
受理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昕,盛 莉
联系电话:(010)66093961,66093959
传真:(010)66093954
E-mail:xli@csc.edu.cn, lshe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更多详细信息敬请登陆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3items/0514.htm查询。
| |
| | |
Loading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