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本文作者: 21ST
项目介绍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设立于2004年,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成果。它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差别在于资助的是已接近完成的成果。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于2009年5月受理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主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
立项标准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立项标准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
申报范围
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外国文学、语言学等10个学科。
资助项目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的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和宣传材料等成果不能申报。
资助项目具体要求
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学术质量上乘,富于创新,没有任何抄袭剽窃现象。
申报成果的完成率必须达到80%以上(含80%)且尚未出版。需要注意的是,80%的完成率既指完成字数,又指完成内容。例如一部书稿虽完成了计划总字数的80%,但因结构不合理而相当多的内容尚未完成,则不符合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申报方式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1份申请书连同2套申报成果(附1份电子版,须隐去申请人姓名,译著须同时附上2套外语原件),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和5份代表性章节(1到2章),于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直接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另1份申请书报送所属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和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等在京委托管理单位。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申报注意事项
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
资助金额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今年为1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力学胡同3号力学宾馆全国社科规划办
邮编:100800
联系电话:(010)83083062、8308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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