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本文作者: 21ST
活动简介
为提升高等教育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鼓励高等教育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及相关学科论文研究领域是高等教育范围的博士研究生,研究出高质量的创造性的科研成果,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五届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参加此次评选的论文范围是:2008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教育学一级学科下所有的二级学科、心理学一级学科下所有的二级学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其论文研究领域是高等教育范围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评选办法
限额评选。本次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
单位推荐。由上述评选范围有关学科博士点单位的研究生院(部、处)组织推荐。推荐参评论文的篇数以总数的1/5(四舍五入)为限。推荐办法各单位自定。
专家评议。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审组,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制定的评议评价意见表(敬请登陆http://www.hie.edu.cn查询)进行评议。
评审批准。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部分学术委员并聘请若干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批准公布。
表彰奖励
对获奖论文的作者颁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奖证书”并给予5000元奖励。对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并给予2000元奖励。
在《中国高教研究》杂志及有关网站、报刊等媒体上公布获奖论文摘要、获奖者及导师简介等相关信息。
评选出的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由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出版。
所有被推荐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将获得提名奖。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上旬,各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报送推荐材料一式六份,具体报送细则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随《通知》所发《评议评价意见表》仅供推荐时参考;
7月份,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
8月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9月中旬,批准、公布评选结果;
在2009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
报送材料
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部分
纸质版包括下列5种材料:
* 推荐表;
* 作者简况表;
* 论文全文;
* 科研成果复印件(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和专著);
* 博士学位论文的综合介绍材料(约5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请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对报送纸质论文全文的要求:在各单位报送的六份论文全文中,其中五份论文全文要求制作成盲审论文格式,即论文全文(包括封面和封底等各处)不能出现作者及其导师和学校的信息;其余一份论文全文则保留所有信息。
在各单位报送的博士科研成果的复印件上,请掩盖作者姓名和单位等信息,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上只保留杂志的首页和目录页、发表文章的全文,专著则复印其首页和内容提要部分。
电子版包括下列5种材料:
* 推荐表;
* 作者简况表;
* 论文全文缩写版(2-3万字内);
* 论文全文;
* 博士学位论文的综合介绍材料(约5000字左右)。
各单位要将上述5种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E-Mail邮箱:xueshubu@moe.edu.cn。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403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邮编:100082
联系人:高晓杰、周庆
联系电话:(010)59893290
传真:(010)59893296
E-mail:xueshubu@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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