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开始受理申请
本文作者: 21ST
项目介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定,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扩展中美富布赖特项目院校的通知”(教外司美[2006]19号)中的相关规定,择优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被推荐人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申请人应为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应超过29岁(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身心健康。
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
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工作,统一组织被推荐人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月8日前将单位公函(含被推荐人名单)及有关申请材料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凡未按要求准备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
请注意:2008年已注册帐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帐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提交。详情请发送电子邮件至chenzy@iiebeijing.org咨询。
项目评审程序
6月下旬至7月下旬:申请材料通讯评审。
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10月上旬:50名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将获得该项目奖学金提名。
2010年5月:确定40名奖学金获得者。
留学期限
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至12个月)。留学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美国政府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10年8月至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未被对方录取的人员,留学基金委将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请有关单位和本人做好有关工作、学习安排。
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星晖,胡小芃
联系电话:(010)66093952,66093957
传真:(010)66093945,66093954
E-mail:xhjin@csc.edu.cn,xphu@csc.edu.cn
地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 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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