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指导思想的不同。对于英语专业而言,语言本身既是学习的对象,也是研究的对象。语法教学是为了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正所谓The knowledge of language is knowledge.),培养学生观察、分析、推理的能力,类似于中文系汉语专业的语法研究课程。
大英的语法教学一般不将语言作为研究的对象,功利性很强,以帮助学生应对四、六级考试为目的。就教学方法而言,英专的学生需要自学英文版的语法著作(比如Otto Jespersen, George Curme等人的著作)、参加课堂讨论、做课堂专题报告等。教师则需要对语言现象尽可能全面描写和充分解释(比如北大英语专业的目标是要学生“详悉最细碎的语言现象”),但具体的讲解是大跨度和快进度的,主要起引导作用。
以讲授“名词+名词”的结构为例,英专的语法教学不是仅仅停留在将这个结构分析为“修饰语+中心词”的程度,而是要分析该结构所包含的语义关系(详见Eugene Nida, 1998, 《懂英语》)、歧义现象(比如baby doctor)、“名词+名词”与相关的“形容词+名词”结构的意义区别(比较a glamour/glamorous girl,a beauty/beautiful spot)等一系列问题。再比如讲授“双宾语结构”的问题(比较I taught him English. I taught English to him.),英语专业的语法教学要解释该结构的变化如何带来意义上的变化,要讨论许多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什么动词可使用该结构,这些动词的分类和语义特征),乃至需要介绍国际前沿的理论(比如Construction Gram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