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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申请通知
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需要,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包括重大招标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其中,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面向广州地区。
1.一般课题
主要是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若干现实问题,及由课题申报者自行选定的关于文学、语言学、教育学以及综合、新兴学科等方面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题目。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额度1—3万元人民币。
2.青年课题
主要扶持青年学者研究课题。由课题申请者围绕各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自行选定题目,课题申请者和主要参加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青年课题每项资助额度0.5—0.8万元人民币。
3.立项不资助课题
主要是指选题具有研究价值,且已有研究经费,经评委评审后同意立项的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者,不得同时申报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课题。
2.凡已获得国家、广东省立项资助相同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已承担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4.获准立项的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鼓励以研究报告作为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结项,并在立项后一年之内完成。
6.缺乏内在逻辑关系,把各种观点的文章编辑在一起的论文集,不能作为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提出申请。
7.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首先登录“广州社科网(www.gzsk.gd.cn)”或“中国广州网(www.guangzhou.gov.cn)”进入“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按网上申报的指引填写相关的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程序完成后,申报者还需提供一份加具单位意见及公章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书面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统一左边装订。
3.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咨询电话为(020)3848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