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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OL大会

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作者:21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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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为促进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在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已设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等学科专业接受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教育部提供部分经费资助,该项目简称“青年骨干项目”。该校所有学科专业均接受无教育部经费资助的国内访问学者,简称为“一般项目”。

2009至2010学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同时在以上两个项目中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和工作,使国内访问学者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强基础理论,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为一般高等学校培养培训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接受对象和条件

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申请“青年骨干项目”的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也可申请。

申请“一般项目”访问学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参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的讲师。

专业介绍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

以上学科、专业均可同时接受“青年骨干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以上目录中没有列出的专业或导师,可查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登陆www.ecnu.edu.cn查询)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华东师范大学华东高师师资培训中心联系,由该中心征求导师同意后,可申请“一般项目”访学。

申请办法

申请“青年骨干项目”者须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由武汉中心统一分发华东师范大学。经该校同意录取者,需将本人近期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送该中心。

申请“一般项目”者须填写《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份,随同本人近期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送该中心。

“青年骨干项目”申请截止时间由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一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申请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华东高师师资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人:陶道远

联系电话:(021)62232252

经导师签署意见并审核同意后,该校将于6月15日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

培养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的业务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国内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活动为主,在学科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

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学年。访问学者入学后应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访问研修和学习工作计划,并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进行以参加科研为主的研修工作。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导师安排,协助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

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师培中心将会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访学工作成绩考核登记表,并附上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师培中心审核后,考核合格者将由该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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