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11月19日,林肯在葛底斯堡发表著名演说,其结尾句“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 that this nation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and that this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中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一说百余年来广为传诵。徐道邻先生曾评价说:“其论民主政治之真谛,以三介词闻发无剩义,尤为神来之笔。他人千言万语徒为词费也。”然而,这句话虽然朗朗上口,文采飞扬,但在翻译成中文时却颇费周章。
孙中山在1919年把这句话译作“为民而有,为民而治,为民而享”,并于1921年将其改译为“国为民有,国为民治,国为民享”。在一些文章中,他也曾把该句译为“民之国也,由民而治也,为民而设”。1922年,孙中山再一次对这句话的汉译作出修订,将其正式定为“民有、民治、民享”。之后,这三个词成为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在华的官方译文。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民有、民治、民享”的译法简明有余,明确不足,过分注重译文的节奏和文采,而忽视了译文的确指,使得中文理解含糊不清。
因此,人们对于这句话的汉译方法不断推陈出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钱歌川的译法——“为人民服务的,被人民选出的,治理人民的”。这种译法摒弃了孙氏译法中的两个含义,即“民有”和“民享”,而专从“民治”这一点出发,从三个层次详细阐述了民选政府的职责(of the people)、由来(by the people)和功能(for the people)。
首先,孙中山“三足鼎立”式的译法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他在《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演说中,详细解释了他的译法:“回想兄弟从前在海外的时候,外国人不知道什么是叫三民主义,总拿这个意思来问我。兄弟在当时苦无适当底译语回答,只可援引林肯底主义告诉他们,他们才完全理解我底主义。由此更可知兄弟底三民主义,不但是专为迎合现代底潮流,并且是很有来历的。” 孙中山用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来一一比附他的三民主义——民有,是民族主义;民治,是民权主义;民享,是民生主义——从而便于英语世界的理解,为自己的学说寻找西方民主的思想源头,为辛亥革命争取国际同情,这是孙氏译法的根本动机。而实际上,孙中山所采用的三个词虽然涵义并不清晰,但的确在英美世界为三民主义赢得了很好的宣传公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