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这一概念,随着我国驾驶安全管理的加强而逐渐成为一个高频词。然而,在汽车文化相对成熟的欧美国家,此概念早在几十年前就已家喻户晓。英语中也早就出现了一长串与此相关的词语,例如美语中的drunk-driving(1937年)、DWI(1950年,为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的缩略词,亦作OWI,即operating while intoxicated)、DUI(1969年,为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的缩略词)、DWAI(1973年,为driving while one’s ability is impaired的缩略词)以及英国英语中的drink-driving(1964年)等。
到了1990年,美语中又出现了一个类似的缩略词,即DWB。这个词的全称是driving while black,具体表示黑人驾车时被警察无故拦下的现象。后来,DWB还被用来指代driving while brown,泛指非白人在驾车时遭到警察歧视性对待的情况。
如今,DWI有了新的引申含义,因为其中的I还可以解释为intexticated一词的缩略。这个词最早出现的年份大约是2003年,可以说是intoxicated和text的拼合词,似可译作“忙于发短信的”。由此,DWI可以解释为“边开车边发短信”的意思。如今,这个词有了两个同义词,即TWD和DWT,其全称分别是texting while driving和driving while texting。
现在,美国已有17个州立法禁止TWD。想必在不久的将来,各州的州议会还需重新立法,禁止另外一种TWD,也就是tweeting while driving(边开车边写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