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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中选修课改革有章可循
本文作者:
本报记者 冷淑华
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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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广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下为《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内容,广东省普通高中英语选修课程将分为必选和任选两个系列。据了解,此举是为了在保证广东英语教育整体水平的同时,加大学校和学生在课程选择上的自由度。
根据教育部2003年制定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高中英语课程应采取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设置模式。必修课程为10个学分,按模块1至5(即英语1至英语5)顺序实施。学生毕业时要求达到七级目标。学生在修习必修课程的同时或之后,可以自主选修高中阶段其他的选修课程。
据了解,选修课程分为两个系列。系列1的课程是在必修课程模块1至5的基础上按顺序开设的课程,共有6个模块(即英语6至英语11),学生完成模块英语6至英语8的学习,可以达到八级目标要求,完成模块英语9至英语11的学习可以达到九级目标要求。系列2的课程为任意选修课程,分为语言知识与技能类、语言应用类和欣赏类三类,涉及初级翻译、报刊阅读、演讲与辩论、文秘英语、英美文学欣赏等课程。
此次,广东省选修课《指导意见》将原国家英语课程标准中的选修课程系列1列为必选课程,而原来的任选课程保持不变。
广东省教育厅英语教研室黄自成向记者介绍了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将原英语选修课程系列1改为必选课程的原因。按照广东省的相关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英语水平应为八级而不是七级,将模块英语6至英语11的学习定为了学校必选课程是为了保证广东省高中毕业生的整体水平,其中6至8模块为八级的要求,6至11为九级的要求。
黄自成说:“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英语水平达到八级的要求,所有学校应保证开设6至8模块课程。同时我们也鼓励条件较好的学校比如一些外国语学校,开设九级水平的选修课程(6至11模块)。另外,必选课程一般要求按模块顺序递进学习,但是学校可根据实际组织和安排学生进行跨模块的学习。”
广东省韶关市田家炳中学英语教研员王兴勇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其学校英语课程的进度,学校在高二阶段就可以完成《指导意见》必选6至8模块的学习。同时,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划为高三年级的尖子生和有深造需求的学生开设9模块的学习。对于任选课程的开设,王兴勇表示,由于受到师资和教材的限制,在任选课的开设上学校存在一些困难。王老师说:“开设英语歌曲欣赏、商务英语等课程,不但要求教师具备英语知识,还要求他们具备音乐素养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这对于习惯了以传统教学方法授课的教师来说,难度太大。另外,目前学校也很难找到操作性很强的合适教材来进行选修课的教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审、课程教材研究所专家刘道义表示,新课程改革要求课程实行国家、地区和学校三级管理,目的就是为了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增加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她指出,广东省根据该省普通高中的教学实际制定的《指导意见》正是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它对广东省选修课程的开设将起到指导性作用,让学校选修课程的开设有章可循,这对广东省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推进新课程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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