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介市场内外监管规范服务
本文作者: 本报记者 陈娜
根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中国留学生数量在过去5年持续上升。截止到2005年底,有343,126名中国学生在国外就读,其中2005年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1.85万,比上年增长3.3%,自费留学出国人数高达90%。
随着中国留学市场的不断发展,留学服务机构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壮大。日前,教育部通过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最新通过资质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名单,今年通过资质认定的中介机构从去年的270家上升到396家。名单还公布了这些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等核心资质情况。
留学服务市场旧患加新疾
与留学市场不断扩容相伴的是,留学服务市场的诸多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国外高校的“驻华机构”或“代理处”擅自在华招生;部分没有“许可证”的机构从事留学中介业务,一些合法中介机构转借资质让没有“许可证”的机构挂靠;部分中介机构在办理留学业务过程中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或胡乱收费等,这些现象在留学市场创建伊始便屡禁不止。
近年来,部分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出国手续时为客户过度“包装”,试图以此成功获取签证,而很多学生与家长并未慎重考虑就同意了这种包装,没有意识到这不但难以达成目的,反而还可能会导致拒签并留下不良记录。
贵州大学毕业的小秦曾打算到美国读研究生。某中介公司表示只要交3万元的中介费及10万元“海外服务金”,就可以为他申请到学校和正规途径发放的奖学金。据了解,在国内申请美国研究生,GPA(大学成绩平均分)要在3.0以上。由于自己的GPA成绩不高,考虑到有奖学金容易通过签证,小秦同意了中介的建议。不久,小秦顺利“申请”到了一份总共7000多美元的奖学金,中介还为她包装了一份“完美”的个人材料。今年七月,小秦去办理签证,综合面试情况,签证官对其材料尤其是奖学金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最后以资金来历不明为由拒签,小秦档案上也留下了“拒签”的不良记录。
中介机构内外双重监管
作为国家留学主管部门,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在规范留学服务市场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如1999年出台教育部第五号令对自费留学服务机构的资质作了详细规定,此外,还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公布合法资质的留学服务机构名单供留学者参考。2004年,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推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刊载,供免费下载并参考使用。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希望中介机构和留学者通过签署规范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7月27日,北京地区合法留学服务机构已达76家。对于留学中介行业来说,除了国家法律法规之外,自身的规范和监督也是提高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近日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首批常务理事单位颁牌仪式在华侨饭店举行。嘉华世达、金吉列、澳际、东方国际、四达、紫铭等6家留学服务机构成为首批常务理事单位。据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会长丁红宇介绍,此次颁牌旨在“将企业的力量引入市场规范中来,在行业中强化企业自律”。
作为教育服务性机构,外在的约束至关重要,与此同时,中介机构自身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据金吉列高级咨询顾问王铁军介绍,该公司六年来一直沿用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规范留学服务质量,日前又推出了新研发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层层监督服务质量,客户可在线查询业务进度,保证了整个服务过程的透明化。此外,公司每周还聘请留学专家、国外院校招生代表、各国驻华使馆官员、市教委官员等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提高,3次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选择中介有备而往
虽然各方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采取了诸多措施,但是目前中介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一时还难以完全改变。即便经过教育部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水平也不尽相同。对此,留学专业人士提醒,在选择中介机构时要慎重比较,有备而往。
在谈到留学服务市场问题时,教育部涉外监管处陶洪建处长提到,留学中介机构属于服务性行业,留学者购买的是服务,服务内容要清楚地写入合同。留学者在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业务时,应首先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另外,留学者要理智客观分析自身情况,切忌盲目,应密切关注并充分利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的各项信息,尽可能地规避自费留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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