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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学科:发展中现隐忧
近日,全国首届法律英语大赛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举行。本次大赛以学术论文评比和演讲比赛两种形式进行。来自全国70多所高校的300余名选手参加了比赛。中国科学院法学所朱伟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杨宇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姜栋副教授、北二外法政学院韩阳副教授等专家担任了大赛评委。
北二外副校长邱鸣表示,此次全国法律英语大赛为促进法律英语学习、发掘优秀法律英语专业人才、探索法律英语教学新思路提供了交流平台,也为我国法律英语后备人才提供了一次“练兵”机会。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法律在国家经济建设与对外交往中的重要作用日渐突出。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练掌握英语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已成为学校当前的紧迫任务。基于以上原因,法律英语领域正在经历一个“由冷到热”的转变期。
多年从事专门用途英语研究的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王青梅解释说,法律英语主要指律师、法官、法学工作者所使用的习惯语言,有其独特的词法与句法规则。而这些规则又是准确理解法律英语原文和书写法律英语文书的关键,须进行系统地学习。据王教授介绍,目前我国的法律英语学科体系已初具规模。全国除40余所政法院校在本科及硕士阶段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外,一些综合性大学的外交、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政治等专业还在大三、大四阶段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作为选修课,有些院校还增添了法律英语专业。可以说,法律英语作为专业英语的一个分支,其教学与研究已取得初步发展。
然而,尽管部分高校采取各项措施以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将来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的能力,但从总体上讲,我国法律英语教学实践与学科研究同现实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韩满玲认为,目前我国法律英语教学目标和考核标准仍然较为模糊。虽然各高校法律英语教学目的明确,即提高学生法律英语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但在如何考核教学目标实现与否、如何衡量学生的法律英语学习效果等方面,尚未建立起规范化的标准与测试方法。因此,能否确保法律教学质量成为一个难题。
此外,学科教材的选用局限性也较大。韩教授说,我国各高校主要选用两类法律英语教材,一类是综合法律英语教材,一类是法律专业课英语教材。其中,综合性法律英语教材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英语总体词汇量、综合阅读能力,但不利于学生法律英语专业能力的提高。而专业性法律英语教材则容易使法律英语教学变成专业课教学,过于偏重于理论,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学生运用法律英语知识从事写作与口语交流等技能的培养。
不仅如此,法律英语课程一般被确定为选修课,通常安排在大三或大四阶段集中授课,共计50课时左右,很容易造成学生“贪多嚼不烂”。
此外,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卫认为,师资力量薄弱也是法律英语教学面临的较大难题。张教授表示,作为该学科教师,除在英美法律制度领域有较深造诣外,还须掌握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从而在教学中更好地驾驭“用英语学法律”和“用法律学英语”的双重教学任务。然而当前,从事法律英语教学的教师一部分是由法学专业教师经进修英语转型而来,一部分则是英语专业教师经进修法律转型而来。
“前者虽有扎实的法律背景知识,但英语语言功底较差,尤其不具备过硬的听说能力。后者则欠缺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难以将法律专业知识教学与语言技能教学融会贯通。”张教授不无担忧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