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教研
2009年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教师组)比赛章程
一、大赛宗旨
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中央电视台社教节目中心主办的面向全国观众的大型电视英语比赛,大赛本着“培养兴趣、增强信心、展示风采、树立榜样”的原则,为所有爱好英语的电视观众提供了一个锻炼自我、认识自我、捕捉机遇的舞台,深受广大观众的欢迎。
为了提高教师自身英语水平,促进基础英语教学改革,增强教师作为代表性行业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提高全民英语学习热情,2008年以来中央电视台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增设职业组的比赛,教师组是职业组的一部分。
二、大赛名称
2009年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教师组)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中央电视台
2.协办单位: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四、报名须知
1.参赛资格:全国从事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可以是英语教师或非英语教师,年龄不限),包括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外国语学校、外语特色学校、外语培训学校(基础英语阶段)的教师,参赛教师须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和教师证(或学校证明)。
2.比赛分赛区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赛区选拔赛分两个赛段:初赛和复赛,全国总决赛分预选赛和决赛。以省为单位设立赛区,赛区选拔赛由本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组委会进行监督,总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3.各赛区大赛题型及赛前培训大纲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制定。
4.已设立赛区的各地选手持身份证、教师证、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50元报名费到全国组委会公布的本赛区组织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选手须严格按照本人工作所在地报名,严禁跨区域报名。未设赛区地区的选手可就近自愿选择到有赛区的地区报名参赛,由该赛区酌情安排比赛。
5.参赛选手不以所教授的学段或科目分组别比赛,比赛将全面考评选手的英语应用及教学水平。
6.比赛安排:2009年1-3月报名;4-5月上旬进行初赛、复赛;5月下旬全国预选赛、总决赛。
五、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大赛任何一级赛事不设现金奖励
(二)各级赛程奖励办法和奖项设置:
1.全国决赛:
个人奖:奖励大赛中表现优异的参赛选手个人,获奖选手将获得由中央电视台《希望英语》栏目和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合颁发的奖杯、证书和纪念品及赴北京参加全国高级英语教师研修名额或优惠名额,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还将对参加中心主办的国际学术考察项目的获奖选手给予3000-5000元资助。
* 冠军(1名):获奖证书及奖杯,代表教师组参加职业组全国总决赛,奖励2009年暑期赴北京参加全国高级英语教师研修名额1个,价值3880元,参加中心主办的国际学术考察项目给予每人5000元的资助;
* 亚军(2名):获奖证书及奖杯,代表教师组参加职业组全国总决赛,奖励2009年暑期赴北京参加全国高级英语教师研修名额1个,价值3880元,参加中心主办的国际学术考察项目给予每人5000元的资助;
* 季军(3名):获奖证书及奖杯,奖励2009年暑期赴北京参加全国高级英语教师研修优惠名额1个,价值1000元,参加中心主办的国际学术考察项目给予每人5000元的资助;
* 最佳单项奖(共3名):Best Pronunciation Award、Best speaker Award、Judges’Choice Award,获奖证书及奖杯,奖励2009年暑期赴北京参加全国高级英语教师研修优惠名额1个,价值800元,参加中心主办的国际学术考察项目给予每人4000元的资助。
优秀组织奖(5名):奖励大赛组织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省、市外语教研室,获奖选手将获得由中央电视台《希望英语》栏目和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合颁发的奖杯、证书和纪念品。
2.各省(市、自治区)、市的初赛、复赛参照全国决赛奖励办法设立本复赛赛区的奖项,并按照以下比例选拔本赛区选手进入后一阶段比赛:
* 全国半决赛入围选手:各赛区复赛的前3名进入全国半决赛,复赛参赛选手超过50人的省份可以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杯和证书,奖励2009年暑期赴北京全国高级英语教师研修优惠名额1个,价值800元,参加中心主办的国际学术考察项目给予每人3000元的资助;
* 分赛区复赛入围选手:初赛选手的前30%可进入分赛区复赛,进入复赛的选手颁发主办单位颁发的奖杯和证书。
组委会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外研社大厦3109房间,邮编:100089;
大赛网址: www.chinabfle.org www.nse.cn
联系电话: (010)88819498 联系人: 刘猛
电子邮箱: liumeng@fltr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