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专的语法教学与大英的语法教学最大的不同点在哪里?
本文作者: 栏目主持:钱军教授
答: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指导思想的不同。对于英语专业而言,语言本身既是学习的对象,也是研究的对象。语法教学是为了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正所谓The knowledge of language is knowledge.),培养学生观察、分析、推理的能力,类似于中文系汉语专业的语法研究课程。
大英的语法教学一般不将语言作为研究的对象,功利性很强,以帮助学生应对四、六级考试为目的。就教学方法而言,英专的学生需要自学英文版的语法著作(比如Otto Jespersen, George Curme等人的著作)、参加课堂讨论、做课堂专题报告等。教师则需要对语言现象尽可能全面描写和充分解释(比如北大英语专业的目标是要学生“详悉最细碎的语言现象”),但具体的讲解是大跨度和快进度的,主要起引导作用。
以讲授“名词+名词”的结构为例,英专的语法教学不是仅仅停留在将这个结构分析为“修饰语+中心词”的程度,而是要分析该结构所包含的语义关系(详见Eugene Nida, 1998, 《懂英语》)、歧义现象(比如baby doctor)、“名词+名词”与相关的“形容词+名词”结构的意义区别(比较a glamour/glamorous girl,a beauty/beautiful spot)等一系列问题。再比如讲授“双宾语结构”的问题(比较I taught him English. I taught English to him.),英语专业的语法教学要解释该结构的变化如何带来意义上的变化,要讨论许多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什么动词可使用该结构,这些动词的分类和语义特征),乃至需要介绍国际前沿的理论(比如Construction Grammar)。
如果说大英的语法教学对语言现象既缺乏全面讲解,更缺乏理论阐释,那么英专的语法教学则正相反,因此英专的语法教学对于教师的语言知识和语言学知识都是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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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军:北京大学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包括功能语言学、英语教学等。现担任中国高校功能语法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英语教学》《语言学研究》编委等职。如您有疑问,请将问题发至:tianwen@21stcentur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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