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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茶坊

英语是一门唯美的艺术

作者: 本报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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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农历12月28,晚上10点。北京东三环一条窄街里的上岛咖啡还未打烊。屋内有些冷清。似有若无的音乐在空气里流淌,不远处榨汁机间歇地发出嗡嗡声,服务员正慢悠悠地擦拭着吧台,码放水杯。这个日子、这个钟点,已少有客户光临。

  齐文昱和我是其中的两个。

  他坐在我对面,有些清瘦,满脸掩不住的倦容。15分钟前,他刚刚上完两个小时的课;15分钟后,他又赶来接受我的采访,叙谈的话题由“感悟英语”一直延伸到“感悟人生”。

  那天,他全身深色系的装束,在藏青色毛衣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外衣。那天,他要了一杯摩卡,抽了四根烟。他的肢体语言很少,最主要的表达“方式”是温和的语气和微小的音量,此外还有那些被随手记录在纸上用以解释和说明所述内容的文字,那些文字里有他一周的工作时间表、有他钟爱的英文诗句、有他坚持的英语教育理念,有他信奉的人生哲学。

  和齐文昱聊天没有一刻会令你感到乏味。这个目光灼灼,思维灵动的被采访者时而像一位博学、仁厚的师长,时而似一个胸怀天下、愁肠百结的文人,时而又是一个崇尚浪漫、洞悉时尚的艺术家。

  我们谈英语,他说“语言是一门艺术”,他要做的就是“让学生学会找寻并欣赏英语的美”;我们谈教学,他说“教学分平淡(tasteless), 雕琢(flawless)和挥洒(effortless)三种境界,而他正在努力实现最后一种;我们谈名家,他说“中国真正算的上英语大家的是梁实秋、傅雷、林语堂、余光中以及许渊冲”;我们谈生活,他说“如果用‘雕刻’的心态去对待它,人们必会从中体味到常人所不能及的收获”。

  齐文昱认真地接受采访,不厌其烦地回答每个问题,直截了当,将要说的话和盘托出。他的表述细腻入微,言谈温文儒雅,一派海派作风,以至于当他告诉你每年春天他都会在上海福州路的一间咖啡屋里享受一段闲适时光,捧读外文书籍时,你已毫不犹豫地暗暗断定上海就是他的故乡。

  事实却是,他仅是喜欢那里而已,其实,他生于北方。于是,你开始心生不解和困惑。不过,待与他熟稔之后,种种疑问又会逐一消解,你会发现这个书卷气十足,谦逊而内敛的人,内心里却是风云激荡,骨子里却是旷达而洒脱的。

  崇拜范曾 曾梦想成为演讲家

  良好的家教,加之校园环境的浸淫让齐文昱在少年时代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正是从小培养起的对于语言和文化的悟性加之其后天的勤勉学习使齐文昱得以在如今的三尺讲台上自由驰骋于东西方文化之间,尽情挥洒、游刃有余。

  《上下五千年》和《成语故事300篇》是齐文昱最早接触到的文学读物。在南开中学读初中时,一位“博通古今且极具人格魅力”的老师成为他走入文学殿堂的导师。课外,他精读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背诵古文诗词。初中时,齐文昱就读完了由王力编撰的四册《古代汉语》。那时,屈原的楚辞、李贺的诗和苏轼、辛弃疾的词最令他着迷。“当时曾读到苏轼的《永遇乐》,里面形容风的轻柔,鬼才狐笔般地写到‘明月如霜,好风如水’,多年后当我在英文小说中读到‘the mercurial breeze’一语的时候,不禁惊叹中英文之间天成的默契。”齐文昱回忆道。

  对于古典文学的热爱让齐文昱较早地培养起对于语言“意境”的感知。高中时,他曾和兴趣相投的同学一道尝试诗词创作。作为学校文学社的副社长,齐文昱自是这个群体里较为活跃的一个。在他那些最初的创作文字里有这样一句:“望飞来,半空玉稹,满滩鸥鹭”。齐文昱告诉笔者那次创作的灵感源自午后一场大雪,漫天飘雪的美景加之无限的联想令他萌生了创作的冲动。

  除了钟情于古典诗文,齐文昱还从小练习书法,不仅练就了一手好字,也培养了对于事物细节的敏锐体察力和执着专注的态度。谈及对书法和文学的热爱,齐文昱常提及一位大家,他就是范曾。其在诗、文、书、画方面的精湛造诣和卓越才情都曾在齐文昱的内心产生过“巨大的震撼”。中学时,他阅读《范曾吟草》、去看范曾的个人画展、甚至还惟妙惟肖地模仿过这位“偶像”的签名。也许是受到这位大师的影响,齐文昱曾立志报考北大中文系,希望能在古典文学研究方面有所建树。他还梦想着将来能成为文采斐然的演讲家。因为在他看来,“被很多人倾听,与很多人分享,是一件快乐而令人陶醉的事情”。

  在书法和中国古典文学之外,英语是齐文昱在少年时代的另一个兴趣点。小学六年级时,他已开始在父母的指导下学习《新概念英语》和一套名为English This Way的教材。学习英语在具有出色语言天赋的齐文昱眼里从来就不是一件苦差事,反倒是一种轻松而快乐的过程。

  学英语要首先学会“穷原委”

  1992年,齐文昱被天津大学英语系录取。本科四年,他学习英语的主要方式就是大量阅读原版书,英文名著和杂志时文是其阅读资源最主要的两部分。前者是为了学习和感悟文学大家的语言魅力和精神境界,后者则是为了学习地道新鲜的时髦用语。哈代的小说、塞缪尔约翰逊的散文、爱伦坡的诗歌以及狄更斯的小说是齐文昱最钟爱的经典文学作品。而在英文杂志方面,相对于语言严谨而保守的《经济学家》,他更钟爱以睿智而张扬的文字见长的《时代周刊》。

  大学时,齐文昱一直坚持“穷原委”的学习习惯。在阅读中每遇生词,不仅从词典中查找释义,还注意了解该词的“渊源”,并背诵例句,熟悉词语的使用语境和相关搭配。每次完成以上几个学习步骤之后,齐文昱会用带有颜色的笔将词典中的该词条标出,用于日后反复学习。大学时,他最常使用的词典是《牛津高阶词典》第四版,其中收录的例句都很经典,令其收益颇多,如将“倾城之美”译成surpassing beauty。“穷原委”的学习习惯为齐文昱日后从事英语教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学四年可说是其知识“原始积累”的重要阶段。

  大学时齐文昱曾有一个梦想,就是编撰一本词典,其中每个单词的例句都出自文学名著,可能是莎士比亚的戏剧,亦或是狄更斯的小说,或者是泰戈尔的诗剧。“这个梦想依然存在,希望有一天能实现。” 齐文昱笑着说道。

  1996年,齐文昱考取天津大学英语系研究生,在英美文学方面继续升造,研究课题是爱尔兰诗人、剧作家威廉勃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的诗歌作品。

  在这段时间,他有幸聆听了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的讲座,随即对这位大师的翻译功底景仰不已。“在翻译毛泽东诗词《念奴娇昆仑》中的 ‘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时,许老未按平常的思维用‘one part, ... another part, ...still another part’来翻译汉语中三个重复的‘一截’,而是采取了很艺术化的形式来处理,把整座昆仑山看作一个人,第一个‘一截’在最高处,如同人的冠冕,就是英文中的crest;中间的一截恰如人的胸部chest;而最后一个‘一截’,是剩下的一截,也就是rest。这是一种灵感与激情相互碰撞的处理,三个单词在音韵上相互压韵,仿佛若有神助,使英语的错感美显露无疑,就象书法家王羲之的《兰亭序》里面的21个各不相同的‘之’一样,大匠逸兴湍飞,挥毫落墨之间,神态各具,风采斐然。”齐文昱解释着,眼睛里放着光,有些兴奋。

  1999年,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的齐文昱受聘于美国一家化学公司的天津分部,担任翻译工作。在这段时间里他还曾经作为高级译员为世界石油大会等大型国际会议担任同声传译。尽管同传工作对其锻炼很大,但齐文昱越发感觉翻译于他只能算是一种营生手段,并非其期望的职业状态。

  “这个职业给了我许多欣喜、兴奋和激情,但后来我慢慢发现 ‘同传’这个职业绚烂的光环背后也隐藏着一种悲哀,就是你可以把一句话翻译得很精细,但却始终是在重复别人说过的话,而我是一个喜欢自我表达的人,有一天我想说我自己的话,所以我渴望转型,寻找人生新的起点。”齐文昱说道。

  工作一年后,他离开了那家公司,来到北京,希望在这个城市找寻新的起点。那时侯的他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上张望着,逡巡着。直到有一天,他的女友兴奋地向他描述起在新东方学习的所见所闻,又直到有一天他在北京书店的一本刊物上读到有关新东方企业文化及发展历程的文章。之后又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齐文昱邂逅了新东方的元老王强,俩人聊得很是投机。再后来,齐文昱走进了新东方。就这样,世上少了一个译者,却多了一位师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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