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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国家公派留学计划敲定 研究生选派规模增加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敲定,此次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生的选派规模将比往年有所增加。
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7000人。从今年开始,研究生所占比例大幅扩大,并以博士研究生为主,在录取的7000名公派留学人员中,研究生人数由2005年的400人增加到1100人。今年选派对象国包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荷兰、瑞典、意大利、比利时、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泰国和新加坡共15个国家,52个项目,留学院校包括哈佛、耶鲁、牛津、剑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世界一流高校。
据悉,2007年选派工作将着眼于为今后10至20年各项事业的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领军人物”。此次选派将优先资助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的人才。
《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具体实施详情将于12月下旬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予以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申报时间为2007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根据教育部今年的最新统计数据,从1996年至2006年9月底,我国共派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6658人,到期应回国22984人,实际回国22331人,按期回国率达到97.16%。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符合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一般须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或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入学通知书。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应为在读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订的研修计划。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