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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万象

由“墙里一个窟窿”想到的

作者:21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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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张大帆译注、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发行的《现代美国生活会话》(1980年12月版,1985年2月第2次印刷)一书中,第170—172页有一句话我认为翻译得不妥,原文是In answer to your question, it depends on what you consider a “decent place to live”. Within walking distance of this store, you can find all sorts of rooming places, from a hole in the wall at four or five bucks a week to a palatial apartment that would cost more in a day than you make in a week。这句话的原译文是:“要回答你的问题,那就要看你所谓‘相当的住处’是怎么个意思。在离我们这个商店的步行可达的范围之内,你能找到各式各样的住处。从一个星期四、五块钱的墙里一个窟窿起,到格局壮丽如同宫殿般的一套住房,一天的租钱就超过你一个星期挣的”。我认为原句中的“墙里一个窟窿”应该译为“位于墙角的看起来像个洞的小屋”,因为“墙里的窟窿”是不能住人的,这里的in the wall应该是借代的修辞方法,不能直译。请问老师的意见是什么?

——辽宁 牟善玉

在极端情况下,“住处”简陋到像个a hole in the wall,并非不可能。问题仅仅在于,译文没必要那么雕琢(例如“墙里一个窟窿”)。在这一上下文里,直译作为一种权宜之策,本身无所谓好坏。即便看出了原文中的借代修辞格,译者也不是非要抛弃字面,直捣隐含意义不可。当然,即使是直译,译成的汉语也应尽可能简明、顺口(例如“墙洞”)。

在翻译实战中,有时越是刻意追求精准,译文的漏洞反而越多。倒不如轻轻一抹,绕过像“直译”“意译”这种沉重而无解的争议。例如,曾经有过把buttock cheeks译成“臀部双颊”的笑谈。其实,简单处理成“屁股蛋儿”就可以了。

顺便说一下,原译“相当的住处”有些拗口,不如改成“像样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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